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、遵守憲法和法律;
2.熱愛高校教育事業(yè),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素養(yǎng);
3.身心健康,服從工作安排,有較強的崗位適應能力。
(二)崗位條件
1.碩士研究生要求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;
2.中、青年教師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;中級職稱者或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并優(yōu)先考慮;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至65周歲;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學歷可放寬至本科;
3.實驗員、思政輔導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;
4.符合相關學歷、學位及其他要求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應聘: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2.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;
3.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(diào)查尚未做出結(jié)論的;
4.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。